如果是老生常谈,请阻止我:新奇的传媒分送形式很有可能带来有利可图的新内容服务,但是相关行业却未能就如何保护它们免遭盗版或者如何分配这些新服务所带来的收入达成一致。20世纪70年代,在有线电视产业诞生之初,出现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参与各方协同开发了加密标准并建立了收入分成模式。现在,这一模式每年可为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行业带来超过400亿美元的收入,并且已经为有线公司、内容提供商以及电视机、卫星天线和转换设备制造商创造了超过2,000亿美元的商业价值。
转眼30年过去了,正如一位著名的棒球运动员曾说过:“一切又重新来过。”三个产业的企业——内容提供商、宽带提供商、PC制造商——发现它们在试图用宽带连接传送数字视频时寸步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