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金融危机蔓延到了亚洲的许多国家,这使得大多数受影响的国家(后来还包括印度)意识到要把改善公司治理放在优先的地位。几乎所有这些国家现在都要求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图 1)。良好的治理必须具备什么,人们的意见(至少在原则上)正在趋于一致。这一地区的大多数国家都已采纳了明确的治理规范(参见“为何治理规范会有功效”(Why codes of governance work))。证券法规和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加强了,监管机构的权力增加了,媒体也变得更加喜欢盘根问底,更加敏锐。
然而,取得的进步是参差不齐的。纵观整个亚洲,还有太多公司仍然不相信良好治理的价值,改革遇到了现实的障碍和阻力。此外,确保良好治理的机构——司法体系、资本市场以及能够推动治理发展的金融机构长期投资者——在其中的大多数国家仍然是不成熟的。法律法规得不到严格执行;训练有素的会计和其他专业人员也十分匮乏。
因此,亚洲改革的起点与欧洲或北美的起点有很大不同。亚洲的政府、公司领导、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认识到公司治理的实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产生变革,得有耐心才行。让公司遵守新的规则也十分困难,需要更大的透明度和更好的执行措施。董事会的文化变革则更具挑战性了。
最佳做法最适合这一地区吗?
新的公司治理法律和规范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是改革的基础。但是,在所有权结构、商业惯例和执行力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全盘照搬北美和欧洲的新要求是错误的。尽管如此,照搬欧美方式的诱惑力——部分是由投资者、外资捐助者和国际组织推动的——却使整个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