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国际银行都在扩大其运营风险保障,以满足巴塞尔新协议(Basel II)中规定的新的资本要求1。运营风险指的是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因影响其日常业务的过错(例如计算机故障和违规)和奸行(包括贷款欺诈和贪污)而造成的损失。
通常,银行通过估计特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违规的罚款或被贪污的金额)来计算其运营风险保障程度。但是运营危机也会使股东感到不安并可能导致市场价值下降。
然而,只有少数金融机构将这些潜在的市场损失纳入其风险保险的计算或运营风险管理计划中。新的研究表明它们应该这么做。运营危机所导致的市场价值下跌可能远高于经济损失。对银行来说,第一步应该是衡量并了解其运营风险的极......